管理文件

比赛规则
比赛规程

中国健美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四章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凡承认和遵守中国健美操协会章程,热爱健美操运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加入中国健美操协会,经批准成为中国健 美操协会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身份证影印件;

(三)交纳个人会费。

第十三条享有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年度注册,须按规定时间交纳个人会费。

第五章会费

第十五条中国健美操协会单位会员每年于 10月1日至12月31 日前交纳下年度的会费;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交纳当 年度会费,如不能批准将如数退还。

第十六条单位会员的会费和个人会员的会费直接交中国健美操 协会。

第十七条在年度注册结束后,中国健美操协会将按照各单位会 员上缴辖区内中国健美操协会俱乐部会员、个人会员的会费总数的一 定比例返还该单位会员。

第十八条会费的使用

(一)健美操协会事业性经费开支;

(二)组织举办各类健美操比赛、培训、交流等活动的补贴;

(三)举办各类健美操培训及其它活动的补贴;

(四)参加国际性比赛、培训和出国考察等活动的补贴;

(五)奖励单位会员却个人会员。

第十九条单位会员可向个人会员收取一定数额的比赛报名费。 锻炼标准达标费和培训费。

 

第六章会员资格的暂时停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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