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运动员年龄
青年组:18至35岁
1.2 竞赛内容
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自编成套动作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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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成套动作的时间
成套动作的时间为2分30秒-3分(计时由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
1.4 比赛音乐
1.4.1 音乐速度:每 10秒钟 22拍-26拍。
1.4.2 成套动作允许由2×8拍的音乐前奏。在成套动作结束时音乐应同时停止。
1.4.3 参加比赛的队须自备比赛音乐,并将音乐录在高质量空白磁带的A面开头。
1.5 参赛人数与更换运动员
1.5.1 参加人员:每队今4-6人,性别不限。
1.5.2 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
l.6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 10×10平方米的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厘米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1.7 服装
运动员须穿适合运动的健美操服和运动鞋,着装整洁、美观、大方,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例如:皮带、飘带和花边等;女运动员的头发须梳系于后,头发不得遮住脸部;允许化淡妆,禁止带首饰。
1.8 赛程序与计分方法
1.8.l 比赛程序: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凡参赛队均须参加预赛,预赛前八名者进入决赛,不足八名时,递减一名录取。
1.8.2 计分方法:比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按艺术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1.10 裁判组的组成
裁判组由裁判长1人、艺术裁判3至5人、完成裁判3至5人、视线裁判2人、辅助裁判若干人组成。
l.1.l 评分方法
1.1.1.l 比赛采取公开示分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l分,运动员得分精确到 0.01分。
1.1.1.2 成套动作的评分因素包括艺术分10分和完成分10分,总分为20分。各组裁判员评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所剩分数或所剩分数的平均数为运动员的艺术分或完成分,两个分数相加为总分。从总分中减去裁判长的减分为最后得分。
1.12 奖励
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时递减一名录取或根据规程评出一、二、三 等级奖。可授予奖杯、奖旗、奖状、证书等。
第二章 成套动作的评分
成套动作的评分包括:艺术分、完成分、裁判长减分
2.l艺术裁判的评分
● 艺术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个错误给予减分。
● 艺术裁判的评分因素为:◆ 动作设计 ◆ 音乐 ◆ 队形与空间分 ◆ 表演
2.1.l动作设计(5分)
健身健美操的动作设计应符合下面四个原则:
◇健身、娱乐原则;
◇安全无损伤原则;
◇全面发展身体的原则;
◇符合年龄特点的原则。
2.1.2 基本步伐、手臂动作及动作组合 (2分)
● 动作设计必须包括七个基本步伐:踏步、开合、吸腿、踢腿、弓步、 弹踢腿跳、后踢腿跑,或类似变形式。
● 手臂动作要体现多样性及动作的不对称性。
● 动作组合中应使身体的各部位(头、手、上臂、前臂、躯干、腿和脚)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部位越多评价越高。
● 同一动作组合允许出现一次对称动作。
● 成套动作的设计要以操化动作为主,在融合现代舞蹈和传统项目武术等项目的动作时,必须符合健美操运动的特点。
● 成套动作中不允许出现任何清楚地显示其他项目特征的造型或静止动作(如芭蕾、健美、搏击等)。 成套动作中不鼓励出现难度动作,如出现类似动作,不予加分,对出现的错误仍予以减分。开始和结束允许出现托举动作,但不允许出现违例动作。
● 成套动作中至少应出现两次运动员之间的交流配合动作。
2.1.3 过渡与连接(2分)
● 在成套动作中应合理、流畅地连接健美操基本步伐、动作组合。
● 灵活和流畅的空中、地面的相互转换。
运动员可以依次或分批做动作,但任何一名运动员不允许停顿1×8 拍。
2.l.4 强度(1分)
强度的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 动作的频率;
● 动作的速度及幅度;
● 完成动作的耐力;
● 移动。
2.l.5 音乐(l分)
● 音乐的选择应完整并与成套动作的风格协调。
● 音响效果应是高质量的,并有足够音量,必须和运动员成套动作相配合。
2.1.6 队形与空间的运用(2分)
● 成套动作的队形变化应是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全套动作的队形变化不少于5次。
● 成套动作必须充分、合理、均衡地使用场地。
● 运动员在比赛场地中必须移动使用至少4个方向。(向前、向后、向侧及对角)
● 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2次空间的变化。(地上和腾空均可)
2.1.7 表演(2分)
● 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充分显示出热情、活力、魅力,并传达给观众
● 运动员的动作必须与音乐的拍节相符,并配合乐句。
2.2 完成裁判的评分
● 完成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个完成错误给予减分。
● 完成裁判的评分因素为:◆ 技术技巧 ◆ 一致性
2.2.1 技术技巧
在成套动作中准确完成动作,展示完美的姿态身体各部分的正确位置。
● 身体的正确姿态。
● 动作的准确性:技术规范、部位准确、方向清楚、控制完美。
● 动作的熟练性:熟练、轻松、流畅。
● 动作的力度:爆发力、力度及耐久力。
2.2.2 一致性
● 整体完成动作的能力,运动范围的一致性。
● 所有运动员应体现出一致与均衡的运动强度。
● 所有运动员应具有一致的表演技巧。
● 完成裁判对于以上每类错误的减分标准如下:
小错误 每次减0.1分 (稍偏离正确完成)
中错误 每次减0.2分 (明显偏离正确完成)
大错误 每次减0.3分 (较严重偏离正确完成)
严重错误 每次减0.4分 (严重偏离正确完成)
失误 每次减0.5分
2.3 裁判长
2.3.1 裁判长的职责是:记录评判整套动作,并根据技术规则负责监控在场全体裁判的工作。
2.3.2 裁判长负责如下减分:
● 时间不足(指成套动作时间少于2分30秒), 扣0.2分。
● 时间超过(指成套动作时间多于3分),扣0.2分。
● 参赛人数不足或超过均扣0.2分。
● 音乐速度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运动员被叫到后20秒未出场,扣0.2分。
● 运动员的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扣0.2分。
● 运动员身体触及线外地面,每次扣0.l分。
● 违例动作减分,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违例动作
3.l 违例动作
● 所有沿矢状轴或横轴翻转的动作。
● 所有高于30度的水平支撑动作。
● 任何与身体的自然姿态完全相反的动作。如:反背躬、背部挤压、膝转、足尖起、仰卧翻臂等。
● 使用爆发性加速或减速动作。如:抽踢等。
● 任何马戏或杂技动作。如推进等。
● 根据以上原则,违例动作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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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动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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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操和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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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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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身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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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后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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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叉后屈体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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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滚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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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环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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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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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立后搬腿劈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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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软翻、手翻、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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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结环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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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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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转、颈转、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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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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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旋转跳(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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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腿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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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动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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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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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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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地翻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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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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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地足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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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特殊情况
4.1 以下被视为特殊情况:
● 播放错音乐带。
● 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
● 由于设备问题而出现的干扰——灯光、舞台、会场。
● 其它任何异物进入比赛场地。
● 运动员责任外的情况而引起的弃权。
● 运动员在遇到以上情况发生时,应立刻停止做动作,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抗议将不被接受。
● 根据裁判长的决定,运动员在问题解决后可重做,原先分数无效。
● 上述情况以外的问题,将由总裁判长根据情况解决。总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附录Ⅰ 艺术裁判评分指南
1.1 动作设计(最多5分)
1.1.l 基本步伐、手臂动作及动作组合(最多扣2分)。
● 成套动作设计中必须包括七个基本步伐或它们的变化形式,每缺1类扣0.2分。
● 改变下列因素将产生动作形式的多样性。
上肢动作:高度、角度、动作平面、动作幅度、肢体长度、动作速度、与单侧动作(不对称性)/双侧动作(对称性)。
下肢动作:高度、角度、动作平面、动作幅度、肢体长度、动作速度、移动路线、方向与高低强度冲击的腾空高度。
视动作的多样性酬情扣0.1-0.5分。
● 成套动作中每4×8拍应出现一次方向或面的变化,否则每次扣0.2分。
● 同一动作组合除对移动作外不得重复出现,否则每出现一次扣0.2分。
● 成套动作中如出现显示其他项目特征的造型或静止动作;每次扣0.2分。
● 在成套动作中如果出现了难度动作时,只把这个动作视为整套动作中的一个普通动作,没有任何加分。如果出现超过0.3分(含0.3分)以上难度的动作;每出现一次扣0.2分。
● 在成套动作中运动员之间应有至少两次的交流与配合动作,每少一次扣0.2分。
1.1.2 过渡与连接(最多扣2分)
● 成套动作中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连接应合理、流畅,每集体出现一次不合理或不流畅扣0.2分,例如:集体4拍以上的停顿。
● 在分批或依次做动作时任何一名运动员每出现一次1×8拍的停顿;扣0.2分。
1.1.3 强度(最多扣1分)
● 在2×8拍的时间内动作频率、速度及幅度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每次扣0.1 分。
● 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2-3处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l分。
● 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4-5处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2分。
● 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6-7处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3分。
● 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有一半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4分。
● 在完成成套动作中有一半以上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5分。
1.1.4 音乐(最多扣1分)
● 音乐不完整,没有开头或结尾,扣 0.1-0.3分。
● 音乐与动作的风格不符,扣0.1-0.3分。
● 音乐的质量不好有杂音或音量不够,扣0.1- 0.3分。
1.1.5 队形与空间(最多扣2分)
● 队形变化应在1×8拍内完成,否则每次扣0.2分。
● 全套动作的队形(相同不算)不少于5个,每少1个扣0.2分。
● 场地的使用必须完整、均衡,防止过多使用同一区域或偏台,根据情况扣0.l-0.3分。
● 成套动作中至少有4个方向(向前、向后、向侧及对角),每少一个扣0.2分。
● 成套动作最少应有2次空间变化,每少一次扣0.2分。
例如:*从站立刻地上再回到站立为一次空间变化。
*跳起腾空也为一次空间变化。
l.1.6 表演:
● 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一、二次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l分。
● 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三、四次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2分。
● 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 1/3的时间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 0.3分。
● 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 1/2的时间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 0.4分。
● 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有2/3以上的时间未能表现出热情、活力与自信;扣0.5 分。
● 一名或几名运动员的动作每出现一次与音乐节拍不相符,扣0.l分,全套动作最多扣0.5分。
附录Ⅱ 完成裁判评分指南
2.1 完成裁判的评分是对所有动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对于偏离完美完成的动作予以减分。
2.1.1 技术技巧的评判
● 身体的姿态和技术规范的评判:全部动作必须表现出正确的形态和身体的标准位
● 置(自然标准状态,没有关节的过分伸展)。
● 躯干,后背,骨盆的稳定性以及腹肌的收缩。
● 上体的标准位置,颈部的姿态,肩与颈相对于脊椎的位置关系。
● 双脚相对于踝关节和髋关节的标准位置关系。
● 全部关节的标准位置形态。
2.1.2 基本步伐的评判:
● 踏步:传统的低强度步伐,要求以脚尖一脚跟落地圆滑。
● 后踢腿跑:相对于踏步是高强度动作,要求骸和膝在一条线上,脚在后。
● 弹踢腿跳:低的膝关节和碳关节运动伸展要有控制(不生硬)高强度。
● 吸腿跳:上体(头至臂)正在吸腿,膝关节最低90度。脚尖必须伸直正确的落地技术(脚尖过渡到脚跟)高、低或超低强度。
● 踢腿跳:只在髋部运动前或侧(允许一些向外旋转)支撑腿可轻微弯曲踢起腿必须伸直(脚可蹦直或弯曲)高、低或超低强度。
● 开会跳:分腿时,髋部外开,膝关节在同方向弯曲并腿时,脚可平行落地或外开并腿动作不可突然(要有控制)落地必须缓冲,高强度或超低强度(蹲)。
● 弓步跳:上体(重心)必须在两腿之间脚向前和平行(不能外翻)膝关节在主力腿的脚上面幅度可变化脚后跟不需要着地高、低或超低冲击力。
2.1.3 一致性的评判:
● 集体中一名运动员落地时比其它运动员早,每次扣0.1分。
● 集体中一名运动员动作组合中比其他人出手早,每次扣0.1分。
● 集体中一名运动员转体早和失去平衡,每次扣0.l分。
● 集体中一名运动员吸腿跳时角度不同,每次扣0.1分。
● 集体中一名运动员转体早或先跨一步,每次扣0.1分。
完成裁判对以上两大类的错误,根据错误情况予以减分:
*小错误:指稍偏离正确完成,扣0.l分
*中错误:指明显偏离正确完成,扣0.2分
*大错误:指较严重偏离正确完成,扣0.3分
*严重错误:指严重偏离正确完成,扣0.4分
*失误错误:指根本无法达到要求,无法清晰辩认身体位置,失去平衡等,扣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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