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健美操

FIG健美操竞赛规则2001-20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成套动作编排
 
第四章  裁判
 
第五章  评分
 
第六章  违例动作和纪律处罚
 
第七章  特殊情况
 
附录Ⅰ  艺术裁判员指南
 
附录Ⅱ  完成和难度裁判指南
 
附录Ⅲ  难度动作表及分值
 
附录Ⅳ  速记符号


第五章     评 分

5.1 总则
   艺术分*
   4名艺术裁判
   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艺术分,两个中间分为下列允许的分差范围。
   完成分*
   4名完成裁判
   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完成分,两个中间分为下列允许的分差范围。
   艺术与完成所允许的最大分差
   竞赛中中间两个有效分的分差不得超过:
   最后得分     分差
   10.00-8.00    0.3
   7.99-7.00     0.4
   6.99~6.00    0.5
   5.99~0.00   0.6
   若有效分的分差多于以上要求,则取全部四个分数的平均分。
   难度分*
   2名裁判:一致同意的分数为最后得分,若意见分歧则取平均分。
●  总分
   艺术分、完成分与难度分相加为总分。
●  最后得分
   从总分中减去难度裁判、视线裁判与裁判长减分为最后得分。
* 若一名裁判漏分或根本未打分,平均分将取代遗漏分数。

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最大分差
对艺术和完成裁判:
分差等于1.0或大于1.0分,竞赛后将分析全体裁判的评分,并予以适当处罚。
对难度裁判:
两名裁判评分的分歧大于0.3(在被2、1.8、1.7除之前),竞赛后将分析全体裁判的评分,并予以适当处罚。

5.2评分表
A.得分
 单人混双/三人/六人
艺术质量分  
每名裁判的最高分值1010
完成分  
每名裁判的最高分值1010
难度分  
例如.难度分为:2.101.941
   
总分22.121.941

B.减分
 难度裁判减分     (见难度裁判,评分)
 视线员减分      (见视线员,评分)
 裁判长减分      (见裁判长,评分)

C.评分系统
 艺术分最高分为10分,以0.1加分
 完成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个完成错误给予减分。
 难度分是按照加分的方法评分,从0分起评。
 总分中扣除减分为最后得分。
D.评分例样


     得分
艺术质量分8.58.08.38.18.2
完成分9.19.28.89.09.05
难度分2.02.0  2.00
      
    
总分=19.25
      
难度裁判减分1.01.0  -1.0
出界1×O.1   -0.1
时间OK    
超过3次托举1×0.5   -0.5
着装错误1×0.5   -0.5
      
     最后得分=18.05